公告日期:2026-04-22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刘江山)
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刘江山,男,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法律、翻译硕士、国际法学专业。曾任北京国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优选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中控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北京本慧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创羽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萍乡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教师。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次) 未参加董事会 会的次数
3 2 1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机构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关注投资者活动记录、投资者互动情况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更好地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考察经营管理,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15天。同时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各项法规及监管政策,了解公司制度及修订动态。在履职过程中,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信息,评估其独立性与履职情况;关注分红方案实施、资金管理安排等重点事项;结合对公司新品的现场调研与品鉴体验,就产品定位、口味优化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进行抽查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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