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6:15:58 股吧网页版
宝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微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税前 6 万元
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 12 万元人民币,按季度发放。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成员回避后,参与表决的非关联成员人数不足全体成员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
先生、于严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拟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的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涉及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修订及新增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中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