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深入推进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后群》《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国红》《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春先生所作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以张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开展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一年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做到勤勉尽责,并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与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评估并履行监督职责,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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