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海科技”)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草案”)的规定,制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
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
准,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350 人(不含预留部分),具体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持有股数 拟持有份额数 占持股计划的
(股) (份) 比例
1 陈华 职工董事 20,000 600,000 0.55%
2 邓伟 副总经理 120,000 3,600,000 3.32%
3 赵超峰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000 3,000,000 2.77%
4 吴日诚 副总经理 100,000 3,000,000 2.77%
5 郭修根 副总经理 100,000 3,000,000 2.77%
核心骨干人员(345 人) 2,819,660 84,589,800 78.11%
预留份额 350,000 10,500,000 9.70%
合计 3,609,660 108,289,800 100.00%
注: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