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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20:55:42 股吧网页版
奥海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德洪现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德洪,中国国籍,1989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规定事项发表意见。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2 次。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该
会议。对此,本人仍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等途径,持续跟进公司运营与治理,确保独立董事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共出席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在公司年度审计、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开展实地考察等方式积极履职,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沟通渠道的开展情况,及时了解并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掌握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技术创新及行业趋势等方面的关切。结合专业背景,本人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保持沟通,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深入交流,督促公司予以及时回复,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期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内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时刻关注公司外部情况。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未有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发生。

(七)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25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2025 年度,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2025 年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4、2025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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