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3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5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6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0
第六章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 11
第七章 独立董事的年报工作...... 12
第八章 附则......13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本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
职能力。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一) 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本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 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五) 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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