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孙)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7 亿元,保理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孙)公司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孙)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及子(孙)公司支付保理款。
3、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
4、业务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5、保理融资额度:总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1.7 亿元。
6、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7、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速公司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孙)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二)授权公司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促进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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