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是在上海注
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4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18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2025 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83家,收费总额9,758.0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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