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冬花女士、刘芳端先生和董事杨本宏先生组成,其中张冬花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主任/召集人,委员中独立董
事占比达三分之二。经 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
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各委员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各委员未对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主要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追认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5
2、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主要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主要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主要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子公司投资建设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关键材料智能增材制造项目(一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通过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孙公司暨投资建设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与智能制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内容主要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综合考虑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等方面,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5 年度审计费用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与上一年度相比未出现重大变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对年报审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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