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源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把握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发展机遇,拓展在该地区的业务布局,于近日与曲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人民币约 1.5 亿元,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建设曲水优彩工程复合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目标为年产 3 万吨工程复合新材料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曲水县人民政府
2、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扬州路 1 号
3、机构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法定代表人:次仁顿珠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曲水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其他说明:曲水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曲水县人民政府
乙方: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曲水优彩工程复合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约 1.06 亿元,
流动资金约 0.44 亿元。
3、项目用地需求:工业用地需求约 35 亩。
4、项目建设内容(目标):项目整体建设期为 1 年,规划建设年产 3 万吨
工程复合新材料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功能型长丝布 1 万吨/年、长丝土工布 2 万吨/年,涉及新建生产厂房、研发办公楼和门卫,总建筑面积约 20200平方米。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本项目列为重点项目,予以专人全程跟进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协调服务,支持乙方在曲水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在公司设立、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阶段提供必要协助,对本项目予以绿色通道和政策支持。
(2)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指导并协助乙方申请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县级有关支持项目建设的投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配合项目申报上级重点项目以及项目公司申报各类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争取相关政策性扶持和奖励资金。
(3)甲方应根据项目工程实施进度,保障项目生产及配套条件稳定,并积极协助乙方按政策享受地方能源优惠或补贴政策,为项目获取最优惠电价、水价等。
(4)根据乙方项目投资情况,甲方有义务协调电力部门,按照乙方 3200KVA电力需求做好供电保障。
(5)根据乙方项目投资情况,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土地要素前期工作,积极向乙方推送土地信息。
6、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曲水县设立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建设以及运行管理。项目公司成立后即承继本协议项下所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应缴在曲水县,乙方应积极解决当地群众就业。
(2)乙方确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及产业定位,确保项目符
合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
(3)乙方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派专人全程跟进推动,依法依规取得项目合法审批手续,并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建设,确需变更的须经行业部门批准。
(4)乙方确保该项目所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积极推动项目落地,早日开工建设。
(5)乙方按照行业部门要求配备变压器等电力设备。
7、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致使协议约定内容无法达成的,不视为双方违约。
(2)若甲乙双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应尽义务,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本协议任意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事件)而导致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可部分或全部免除相应责任。
遭受不可抗力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3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同时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另一方可能因协议未完全履行导致的损失,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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