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75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1-8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75 号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优彩资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德皓核字[2026]0000087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优彩资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优彩资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优彩资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优彩资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焕琪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晔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57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6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600.00 万张,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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