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元鑫
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与深交所监管规则、《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在此作出如下述职: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元鑫,1978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上海市何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7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市华海
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华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总计次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7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3 3 3 0 0 否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在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阅会计报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等工作。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推选程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 15 天,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五)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2026 年,本人将继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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