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0:15:43 股吧网页版
天禾股份: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对司农事务所进行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资质

司农事务所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成立,同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
穗函【2020】27 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 12 月 31 日,司
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
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2025 年度,
司农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
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通过对司农事务所的充分了解,并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司农事务所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