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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劲仔食品: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5-045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回购股份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

(3)本次回购股份部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注销的风险。

若出现上述情形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进行,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
购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公司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与《回购指引》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6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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