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4 16:59:07 股吧网页版
劲仔食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
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在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 座写字楼 4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无委托出席情
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3,650 万元(含税)人民币,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劲松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丰文姬女士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工作重心调整,向公司申请不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丰文姬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聘任涂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涂卓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聘任左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