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慧敏,女,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7 年 10 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
士。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系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中心职员,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 月系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职员,2015 年 2 月至今,系民生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清大创新(厦门)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至臻金服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区域负责人,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劲仔食品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会 4 次。任职期间,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陈慧敏 8 8 0 0 0 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情况,和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限售、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限制性股份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是否符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的 4 次会议,对
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作总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会前详细查阅了相关资料,亲自参加相关会议,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亲自出席并审议了《未来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度)》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事项,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的
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就公司的年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时间安排等与中审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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