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改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5 年末中审众环共有合伙人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的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及审计措施开展等情况,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有效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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