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54:42 股吧网页版
劲仔食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追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7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公司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含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追加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即合计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追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