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3 20:49:38 股吧网页版
中岩大地: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简称:中岩JLC1,期权代码:037435;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4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78,041份,行权价格为 11.13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二期行权,根据业务办
理的实际情况,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年 6月 3日;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
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678,041份,行权价格为11.2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1.1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一致。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 50%。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行权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