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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岩大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申剑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姚立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姚立杰女士、申剑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强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立建

王立建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学位,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 EMBA,一级建造师。2002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中国京冶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部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1 年 9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6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北京中岩大地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立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522,456 股,通过盐城中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吴剑波

吴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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