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岩大地: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舞弊,建立和完善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降低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舞弊查处
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反舞弊制度是预防舞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本制度所指舞弊行为,是指
公司内部人员(或与外部人员勾结)采取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公司利益,谋
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反舞弊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
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第四条 公司反舞弊内控机制,包括设立举报投诉渠道以防范和发现舞弊行为,实施控制措
施以降低舞弊的机会,对舞弊行为带来的危害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反舞弊重点及相关机构的反舞弊职责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一)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舞弊,表现为如下形式:

1. 收取贿赂或回扣;

2. 非法使用或占有公司资产;

3. 贪污、挪用、转移、盗窃公司财产;

4. 操纵伪造或篡改会计记录

5.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6. 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从事为个人谋利的各项活动;

7.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行为。

(二)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舞弊,表现为如下形式:

1. 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2. 偷税漏税,非法避税;

3. 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信息,从而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误解而作出
的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4. 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5. 其他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七条 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的重点:

1,采取不法手段侵占、挪用企业资产,谋取不当利益;

2,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4,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
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九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
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主要负责机构,负责公司反舞弊
工作的指导和持续监督。

第十一条 审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日常
持续监督的实施,具体包括:

1. 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2. 出具处理意见并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

3. 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与自我评估;

4. 受理相关舞弊举报工作;

5. 开展反舞弊预防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管理层应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设立举报投诉渠道进行防范和发现舞弊,实施
控制措施以防舞弊发生的机会,并对舞弊行为采取适当且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国家、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
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审计部举报。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管理舞弊案件的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接收员工实名或匿
名、外部第三方实名或匿名举报,留下书面记录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对举报和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章 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调查及报告

第十五条 公司各级员工,可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途径举报公司人员实际或
疑似舞弊信息。

第十六条 对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人员的实名举报,公司审计部接到举报后,可对事件
进行调查,调查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