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监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我们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