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全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5 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高全臣,男,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矿建研究室主任、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总支书记,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长,兼任中国煤炭学会爆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爆破协会理事。先后承担了煤炭科学基金、煤炭部一般项目、教育部骨干教师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科
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 3 项,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1 项。2008 年获得政府特殊津
贴。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8 次会议,均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 缺席出席 两次未亲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议
高全臣 8 8 7 0 0 否
2025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从专业角度与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以独立、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 4 次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3 次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4 月 23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 年 7 月 25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 9 月 15 日,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2、2025 年度,本人共参加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5 年 1 月 23 日,参加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河北天宁化工股权的议案》《关
于内审部 2024 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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