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本
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介
庞俊巍,男,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拥有律师、会计师、国际审计师、税务师、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从业
资格。2006 年至 2015 年期间任职于金融类公司或投资公司,2015 年至 2021 年
期间任职于律师事务所。2022 年至今任北京庞大律师事务所主任。2023 年 6 月至今,任声迅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情况的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无缺席和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提出异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会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 1 次。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本人任期内,年度内主要履职情况如下:本人本年度参加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不设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应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 3 次,审议了《关
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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