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3005 证券简称:竞业达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监督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规划。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制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以及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对利润分配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公司有能力进行现金分红而未执行既定分配政策或现金分红水平未达到前述最低标准,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未来三年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二者中较小数额计算)的10%,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四)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四、本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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