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3、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4、若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9,647,790 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总额为 171,859,116.00 元(含税)。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26 重庆复元商贸有限公司
2 08*****875 新余元汇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19 新余元周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282 新余元向企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 1 号上城国际 5 栋 25 楼
咨询电话:023-68825666-666
传真:023-68825666-801
联系人:张黎
七、备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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