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5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
以上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8)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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