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定于2025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王飞雪、金建林、袁隽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告知函》,提议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截至2025年6月12日,王飞雪、金建林、袁隽作为合计持有公司61.43%的股东,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公司资本运作的需要,提案内容、时间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等相关公告。
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6层1605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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