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四月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6 号)批复,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7,754,442 股,募集资金总额 661,885,597.76 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中航证券、中德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对公司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直真科技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直真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备的《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直真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4 月 9 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34.94 元/股。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28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6.70%。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8,943,491 股(为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 66,188.56 万元
除以发行底价 34.94 元/股(即 18,943,491 股)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 3,054.60 万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7,754,44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18,943,491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28 元/股,发行股数为 17,754,44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61,885,597.76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
股东大会决议,符合《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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