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5 15:31:21 股吧网页版
开普检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6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2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30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4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 号公司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致清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1 人,代表股份63,245,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127%。其中:

(1)通过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2,287,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91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958,15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13%。

(3)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026,3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68,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1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58,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3%。
7、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61,8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2%;反对 36,7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7%。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99.8682%;反对 11,8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7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1%。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64,0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7%;反对 36,72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1%;弃权 44,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3,164,29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