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47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10 月 21 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其中姚致清、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董事长助理、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实施送
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
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800,000.00 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