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战略委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指标和业务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方案;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收入、利润目标)及业务计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六)对公司ESG相关的战略、规划及重大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动、指导ESG工作实践并提出建议;
(七)关注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ESG事项,识别与评估ESG风险与机遇,监督ESG事项年度履责情况,并提出建议;
(八)审阅公司年度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此外,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还将充分考虑下列要素:
(一)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为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利益相关者应当有机会和途径依法获得救济;
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建立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听取员工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四)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污染防治、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在保持公司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当在社区福利、救灾助困、公益事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战略与ESG委员会决定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职责。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会成员代行其职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常规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对公司战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长期发展战略的调整提出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会议审议。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召开临时
会议可以不受前款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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