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4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审议 2023 年度内部任职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1 次年度股
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章程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关于信息披露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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