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
事 7 人。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3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含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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