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9,461,014.24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2,597,330.2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19,359,373.92 元,减去 2025 年已向
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60,998,04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
分配利润为 620,958,664.12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17,451,244.6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5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617,451,244.63 元。
(三)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 102,676,000 股扣除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947,250
股后的股本 100,728,7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0,218,6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四)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2025 年现金
分红总额(含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30,494,925 元)预计为 60,713,550.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 61.04%。2025 年公司进
行了股份回购事宜,股份回购总额为 955,120.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的比例为 0.9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2025 年) 上年度(2024 年) 上上年度(2023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60,713,550.00 30,503,115.00 91,252,89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9,461,014.24 50,100,156.76 45,646,133.2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17,451,244.6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20,958,664.1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2,469,561.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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