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鹏控股
股票代码:0030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主要负责人:Ip Siu Wai Eva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通讯地址: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二座 361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荟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11 号 302 部位 368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 座 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SG Holdco B 指 HSG Growth I Holdco B, Ltd.
上海喆德 指 上海喆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HSG Holdco B、上海喆德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下
本报告书 指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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