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6 号)、《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包括:
1.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代替;
2. 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3.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4.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补充“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在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补充“第三节 独立董事”“第四节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6. 将第七章“监事会”删除。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主要内容不变,原各条款涉及序号的变动相应顺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1 新增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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