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路晓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5 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2025 年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股东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8 8 0 0 2 2
对于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本人均能够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25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审核。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
独立的判断。本人除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发表相关意见外,还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日期 届次 事项 意见
1 2025 年 1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 8 日 十四次会议
2 2025 年 12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 31 日 二十一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1、审计委员会: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 日、4 月 5 日、8 月 25 日、10 月 24 日和 12 月 30 日
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并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2024 年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
划、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和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部审计部工作报告和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拟实施的股票
期权计划进行审核,本人出席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绩效考核和薪酬报告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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