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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24:21 股吧网页版
地铁设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080510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9080510 号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设计”)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地铁设计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地铁设计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地铁设计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地铁设计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地铁设计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地铁设计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火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抒雯

中国 广州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299,453.72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807.61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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