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韦岗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
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移动超声探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和 11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投以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 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
独董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反对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或弃权议案 亲自出席会议
韦岗 5 5 0 0 否 否
董事会
独董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存在反对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或弃权议案 亲自出席会议
韦岗 11 11 0 0 否 否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组织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积极履行作为主任委员、委员的相应职责,按照《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就公司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等相关议案 进行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支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审议公
司关联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事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出席各次股东会、董事会,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查询相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报告期内合计现场工作时间约为 28 天。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履职情况
1.信息披露情况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调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
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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