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778,92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81,066,6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34.78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083,04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3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95,88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95,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孔烽先生代为出席并进行独立董事述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647,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 10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弃权 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65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8%。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64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 1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1%;弃权 2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594,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 1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3%;弃权 3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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