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日久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决定于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9:15—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25年8月18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