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友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元翔(厦
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间担任公
司第三、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 3 次董事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1 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照法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需表决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上述委员会的作用。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与审计机构代表、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仔细审查各项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
2、战略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充分了解公
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未来展望,并基于自身专业性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助力公司
决策。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积极
参加会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审查,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4、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按照相关制
度的规定,审核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基于独立判断进行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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