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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欣贺股份: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同意公司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95 号的闲置厂房(鸿展大厦)对外出租给厦门育利信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
门育利”)使用,出租面积为 20,336.38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
至 2032 年 3 月 9 日止,租赁金额合计约 3,006.35 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厦门育利信物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CT9BRA8B

法定代表人:林建成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马銮路 8-1 号 108 室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3-08-2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育利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厦门育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欣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厦门育利信物业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1、租赁标的: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厂房,面积为 20,336.38 平方米;
2、租赁用途:乙方应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各类相关规定;

3、租赁期限:2025 年 8 月 18 日起至 2032 年 3 月 9 日止;

4、租金(含税):首年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租赁费用
为每月 178,960.15 元,第二年剩余月份(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费用为每月 203,363.80 元,第三自然年度首日(即 2027 年 1 月 1 日)
起租赁费用为每月 406,727.60 元,租赁费用在第四年自然年度首日(即 2028 年1 月 1 日起)每年递增 3%。租赁费用不足一个月租金按日计算。合同总金额约3,006.35 万元;

5、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上述资产所有人为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拍卖、变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本次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创造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事项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对外出租闲置厂房事项履行时间较长,存在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变
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切实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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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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