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变化,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
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和对照
根据上述变更及修改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新增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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