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长期出租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40 号的两处自有闲置厂房,出租厂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32,000 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事项的基本情况
1、出租事项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
本次出租事项涉及的标的物为公司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95 号鸿展大厦(已出租)、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 140 号(待出租)的两处自有闲置厂房。
3、出租事项的相关范围
公司将闲置厂房进行出租,总建筑出租面积不超过 32,000 平方米,在此范围内,出租事项可滚动开展。具体出租面积以公司实际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面积为准。
4、出租事项涉及的金额及条件
本次出租事项将参照租赁市场情况确定价格、期限及相关条件。
5、出租事项的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出租事项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止。
二、出租事项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出租事项的实施受市场环境影响,存在无法开展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恶化,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相关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影响公司收益。公司将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切实做好公司资产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关注出租事项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公司闲置厂房出租事项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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