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韩秋燕)
作为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韩秋燕,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现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原化学工业部规划院)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1985 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精细化工系,并获得精细化工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化工医药)。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参加了“八五”和“九五”“十一五”和“十二五”精细化工规划,执笔完成了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产业的第十个五年发展规划,参加了《石油和化工工业“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十四五”发展研究工作,并先后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的专题研究;参与完成了安徽、广东、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和云南等省市的化工及精细化工发展研究工作;主持了上百个精细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产品市场调研、项目选址、化工园区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此外,还参与了商务部的赖氨酸和有机硅的反倾销工作。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独立性自查: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各项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后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未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参 加 股 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 立 董 事 本 年 应 参 以 现 场 或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 否 连 续 出 席 股 东
姓名 加次数 通 讯 方 式 次数 两 次 未 亲 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自 参 加 会
议
韩秋燕 7 7 0 0 0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韩秋燕 2 2 2 2
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积极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董事聘任等事项进行研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亦无弃权、反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3.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认真履职,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地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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