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7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
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董事 会 注 销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679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90名激励对象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行权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0.4618万份,行权价格为14.59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