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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宸展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7 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7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15.09 元/份调整为 14.59元/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届满,截止到期日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合计 16.3214 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
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原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0644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 2024 年)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66.7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90 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四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40.1874 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鉴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在职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C),对应的个人考核行权比例为 80%,其已获授但第四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 0.1063 万份股票期权将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60.6795 万份。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在第四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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