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宸展光电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52 号文《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56.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869.5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586.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74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7,063.12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5,855.13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5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121.94 万元,其中: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
能提升计划支出 3,121.94 万元。
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60,185.06 万元,
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
已销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币种 账户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10002012920200599 人民币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5
宸展光电(厦门)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0325001040037653 人民币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宸展光电(厦门)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 592904626710203 人民币 已销户
支行
宸展光电(厦门)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80100100391291 人民币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司厦门集美支行
鸿通科技(厦门)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15686237160 人民币 已销户
限公司 司厦门机场支行
TPK AUTO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TECH(THAILAND) 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40321014048488889 美元 已销户
COMPANY LIMITED
TPK AUTO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0321084048488882 泰铢 已销户
TECH(THAILAND) 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COMPANY LIMITED
TPK AUTO LAND AND HOUSES
TECH(T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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